肥仔嘅呢首《Phat N Fresh》,其實係攞咗「fat」嘅諧音,而肥仔可以話係近年打破「肥仔跳唔到舞」嘅睇法,甚至係由選秀節目開始已經打住肥嘅旗號,用佢靈活、精湛嘅舞步,成功令觀眾又有驚喜,又有記憶點。
肥胖嘅身形喺香港,或者亞洲地區嚟講係帶負面形象嘅,最簡單見到肥仔肥妹,會加個「死」字喺前面。亞洲地區嘅身形審美觀係以瘦削、窈窕為標準,明星、藝人都係越fit越好,睇下韓國女團,就出晒名要地獄式減肥,身形、體重唔合格就會俾人評頭品足,要求減肥。正正因為咁,大眾對肥啲嘅藝人唔會視為「偶像派」,所以通常無咁多關注,關於戀情嘅私生活八卦新聞亦唔會好多。
根據衞生署嘅最新人口健康調查顯示,香港嘅15-84 歲人士當中,有32.6%屬於肥胖,即係BMI大過25.0,而有22.0%就屬於超重,BMI係23.0至25.0。而根據世界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嘅調查,日本成年人嘅肥胖率只有4.3%,成為全球最瘦嘅國家,好多人都覺得日本人好注重身形外貌,對「圓型的一派」嘅印象就多數係諧星,所以當地對肥人都有不利嘅地方。「顏採用」係日本嘅獨有名詞,應徵者一定要喺履歷表附上照片,俾僱主睇到應徵者嘅外表,直接以貌取人,同時亦加劇咗對身形嘅歧視。相反,歐美地區嘅履歷表就流行唔附上照片、年齡或者性別,減少以貌取人嘅機會。
上年就有一個美國研究顯示,肥人喺職場上比其他人容易遇到挫折,除咗上面講過因為以貌取人,所以成功獲聘機率較低之外,原來升職機會較少,平均工資水平都會低啲,統計顯示,以美國女性為例,體重每增加6磅,平均時薪就會下跌約2%。但其實外貌同工作能力無關,可惜世界各地對身形歧視嘅保障唔完善,喺香港,平機會並無一條條例保障肥胖人士被歧視嘅情況,即使係職場上,只可以用最接近嘅《殘疾歧視條例》嘗試入手,但仍然唔係對佢哋嘅直接保障。
喺台灣,就有《就業服務法》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,僱主唔可以對求職人士或者員工,喺種族、階級、語言、思想、宗教、黨派、籍貫、出生地、性別、性傾向、年齡、婚姻、容貌、五官、身心障礙方面作出歧視,起碼對身形歧視有少少保障。
但最重要係教育大眾嘅審美觀,唔係肥就代表壞、負面,身形自主先係每個地方應有嘅自由。
歌手:梁業(肥仔)|文:Victoria|圖:許莉
原文刊於 AVOCARDO Facebook(2023 年 5 月 31 日):查看 Facebook 原帖

